近年來爭議不斷的「史雲遜」護髮公司,廣告宣稱「九十天頭髮有奇蹟」、「幫助超過一百萬人改善頭髮問題」、「產品皆通過衛生署檢驗」;昨日被公平會認定拿不出客觀證據,產品又屬「一般化妝品」根本不需送檢,重罰一五○萬。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表示,史雲遜先前已被北市衛生局處罰兩次,半年來公平會收到不少民眾檢舉,也請史雲遜說明,但業者遲遲拿不出客觀數據,證明其廣告宣稱的療效,委員會決議第一次處罰就祭出一五○萬元重罰。
公平會還發現,史雲遜在網路大打「所有產品及成分皆通過衛生署審核通過」聲明啟事試圖取信民眾。事實上,史雲遜產品屬「一般化妝品」,依規定不需送檢,產品自然沒有通過衛生署審核的事實,認定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