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從一張兌換券說起

何不凡(胡宇威飾)是一個機車、冷酷,追求完美但抗拒戀愛的三分男。大學畢業後,拿到了獎學金負笈赴美留學,為了有效處理各種事情,自己悟出了一個理論,所有事情都在三分鐘以內解決!三年前受史博海(謝昆達飾)之託,代打出席向徐曼曼(袁愛菲)提分手,為了安撫曼曼的情緒,不凡竟然隨手掏出一張旅行支票,信手寫上承諾,若曼曼三年後還是嫁不出去,不凡就會娶她。

三年後,不凡回台灣洽公時,卻意外失去美國高薪的工作,於是在弟弟的請託下幫忙整頓公司,而曼曼為了反制他,便拿出旅行支票要不凡兌換,要他知道很多事一旦允諾,就要負責到底!

法律評析

不凡寫下的兌換券有效嗎?這涉及婚約的訂立方式和法律效力的規定。

雖然法律沒有規定訂婚(也就是法律所稱的婚約)的方式,但一般還是會依照民間習俗在結婚前先辦訂婚。訂立婚約,依民法第972條規定,須由男女當事人自行為之,只要男生年滿17歲、女生年滿15歲,當事人雙方承認婚約的訂立,即生效力。過去傳統社會父母間的指腹為婚,除非經過男女雙方本人互相承認,否則是不生效力的。所以不凡寫下的「兌換券」,只要雙方都同意,當然成立婚約。

至於曼曼要不凡負起責任,就要看不凡之後會不會愛上曼曼。

民法第975規定:「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結婚義務於法本不能強制履行,若婚約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婚約,僅得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不能提起履行婚約之訴強迫對方履行,民間習俗在訂婚時會下聘、送鑽戒或禮物給女方,以及所有關於訂婚宴的準備工作,若是婚約一方當事人違反婚約,他方可以請求返還一切贈予物,若受害人無過失,更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因此,曼曼不能從法律途徑強迫不凡履行兌換券,但是可以從愛情和道德面擄獲不凡的心,而且不凡這個「三分男」最後一定會情歸曼曼,而有個圓滿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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