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賊調不到錄影 保全公司判賠

桃園黃姓女子住家遭竊,向保全公司索取電梯監視器錄影檔要捉小偷,但錄影檔恰好不見了。高等法院認定,保全公司管理不周致黃女住家遭竊,判賠十二萬五千元定讞。

黃女提告指出,她住在中壢市某一社區,社區管委會聘保全公司負責門禁並監看監視畫面防盜。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至廿一日下午,她和丈夫回南部娘家兩天,返家發現住處遭小偷,金項鍊、戒指及丈夫的相機遭竊,損失近卅萬元。

黃女說,社區電梯有樓層管制,若非該樓層住戶,電梯不會停。她向保全公司調閱不在家期間的電梯監視錄影畫面,竟然剛好那兩天的錄影檔失蹤或被刪除。她懷疑保全公司內神通外鬼或保全人員當小偷,保全公司顯有疏失,求償卅萬元。

保全公司辯稱,警方到場採證後看不出黃家曾遭小偷;保全公司受雇於社區管理委員會,並非與黃女簽約。電梯監視錄影檔遺失,可能是機器剛好故障沒有錄影,不能推論該公司員工內神通外鬼或員工當小偷,該公司不須負賠償責任。

高等法院認為,黃女曾向警方報案遭竊,而管委會代表全體住戶聘雇保全公司,經費來自全體住戶,且契約載明保全公司負責社區安全維護及緊急事件處理;小偷溜進社區大樓並侵入黃女家行竊,保全要負管理不周之責。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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