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陳秋妏,辦理19項總經費近1億元研究計畫,涉嫌暗槓3名研究生工資74萬多元遭檢舉,事後她把錢還給學生,檢察官讓她緩起訴。 緩起訴條件是,陳秋妏必須支付公益或地方自治團體50萬元,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檢察官希望她以專長從事海洋、環境生態、環境教育或環境保護有關課程演講或講授。 陳秋妏表示,由於平常忙於研究,對會計、金額沒有那麼在行,但錢的確都花在研究和學生身上;她平常就參與社團,做許多公益活動,會盡己之力配合檢察官緩起訴條件。 檢方指出,陳秋妏(48歲)與董姓教授(獲不起訴處分)2000年至2006年間受政府或民間機構委託,承攬有機錫汙染研究等19項研究計畫案,共計9千9百餘萬元;連續自行或透過不知情研究助理,以林姓、許姓與郭姓研究生名義,代填不實「臨時工作日期及工資申請表」,浮報工作時數或應領工資。 以林姓研究生名義申領14萬2千元、以許姓研究生名義申領18萬4千元、以郭姓研究生名義申領97萬6544元,但實際僅支付林生5萬零200元、郭生50萬元,許生一毛未拿到。 檢察官考慮到陳秋妏坦承犯行,且事後將款項均返還林等3人,並取得3人諒解。檢察官說,陳秋妏無前科,經過這次事件,相信沒有再犯之虞,因而讓她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