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操作儀器發現沒反應時,第一個直接反應就是拍打機器,但這種作法往往徒勞無功,甚至還可能吃上毀損官司。
台中市的柳姓女子今年3月24日到礁溪鄉遊玩,要將車子駛離鄉立收費停車場時,因為不熟悉自動繳費機的操作方式而無法完成繳費,她見繳費機一直沒有反應認為是機器故障,便用力拍打繳費機螢幕,卻因為力道太大導致玻璃螢幕破裂,隨即逕自離開。
之後停車場保全人員巡邏時發現自動繳費機玻璃螢幕損壞,向警方報案,經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柳姓女子有拍打螢幕行為,於是傳喚她到案說明。
雖然柳女辯稱在她動手拍打前螢幕已損壞,但李姓保全人員說,他半個小時前巡邏時自動繳費機的玻璃螢幕還是完好的,雖然柳女的說法為卸責之詞,不足以採信,檢察官最後依毀損器物罪將柳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