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同安里長的兒子林嘉銘,涉嫌幫父親調度服社會勞動的人力,卻徇私叫他們去友人的選舉場合造勢、充人數;還要他們幫忙友人顧店賣粽子,事後核銷二至九小時的時數。桃園地檢署認為這些都是私事,與規定的勞務項目不符,昨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同安裡在民國九十九年經地檢署遴選為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檢察官數月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同安裡竟把服社會勞動人力當作「家奴」使喚,呈報不實的服勞務時數後,經調查屬實,四月間已停止該裡的執行資格。
起訴書指出,同安里長林盛漢自稱選民服務工作多,指派兒子林嘉銘協助調度服社會勞動人做社區服務工作。去年十至十二月間,林嘉銘先後指派四名服社會勞動人,到他朋友的粽子店幫忙顧店、叫賣,事後填上不等的勞動時數。
另外去年十月間,桃園市龍祥里長補選,他也找了三名服社會勞動人力前往造勢,事後核銷二至九小時的時數。其中有一名社會勞動人因家裡辦喪事請假,另三人則接獲指示在公祭時到場捻香,也算勞動時數一小時。
地檢署表示,民國九十八年九月起,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者,可藉由社會勞動,代替入監服刑,提供無償勞務服務他人、補償社會,可以繼續維持家庭功能。項目多半是打掃環境、修繕、交通安全、文書處理等與公益相關勞務。
爆發同安裡這件造假的勞動服務案件後,地檢署表示,將嚴格要求執行科加強查核,至於服社會勞動的人力造假時數,正研議是否補服社會勞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