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泡湯溺斃 判賠15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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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醫師袁女到某溫泉會館開會,獨留七十四歲母親在客房,袁女會後驚見母親溺斃浴池,向溫泉會館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定溫泉會館沒設置小心滑倒警語,確有疏失,但袁女獨留老母在房中,要負七成過失責任,判溫泉會館賠償袁家五子女共一百五十八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袁女與同為醫師的丈夫,二○○七年到溫泉會館參加醫學研討會,會後回房赫見袁母趴在浴池中已無呼吸,後腦及背部有挫傷,法醫研判袁母在浴池滑倒後溺斃。
    袁女主張浴池邊沒設小心滑倒警語,求償精神慰撫金等共二千萬元。溫泉會館則辯稱安全設施絕對合格。

    無警語確有疏失
    此案一審判決溫泉會館無過失免賠,但高等法院認定溫泉會館沒在池邊設置警語,確有疏失,但袁女獨留高齡母親在房要負七成責任。袁女律師昨不願回應,溫泉會館表示「對意外甚感遺憾,請家屬節哀,尊重判決」。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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