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院所醫師擬納《勞基法》

勞動部已經在108年3月12日及8月6日公告部分住院醫師自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並為勞基法第84-1條工作者。

醫師適用勞基法

醫師過勞案件頻傳,勞委會昨邀衛生署及相關團體會商,首度達成共識,擬將一萬六千多名私立醫療院所受僱醫師納《勞基法》規範,將有職災補償、工時上限等保障,首波將先納入住院醫師,但並無時程表。醫改團體和勞團對此不滿,痛批勞委會敷衍了事、漠視醫師超時工作帶來的危害。

過去十多年來醫改團體不斷爭取醫師適用《勞基法》,去年多名醫師傳過勞死或傷殘,讓此議題再度受重視,勞委會昨應監察院要求開會研商醫師職災權益保障。勞委會說,將建立平台研議將醫師納《勞基法》,並以住院醫師優先,但並未規劃時程。

醫院:加劇醫師荒
至於醫師適用《勞基法》前,衛生署將透過定型化契約和醫療評鑑來保障醫師工時和職災權益。
對此私立醫院表達反對,長庚醫院表示,住院醫師工時縮短影響醫療品質,恐加劇醫師荒。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不贊成醫師納《勞基法》,「除醫院成本增加外,排班很難排,多的工作還是要交給其他人做。」
不願具名住院醫師說,經常值完班就要直接上白天班照顧病人,常打瞌睡,對病人安全是一大疑慮。另一名李姓住院醫師說,輪到值班得連續工作三十六個小時,因精神不濟,打針時針頭曾戳到自己。

無時程勞委會挨批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邱宜君說,勞委會沒提具體時程讓人失望,「醫院若會因此經營不下去,應拿財報證明,不能隨意恐嚇大眾、罔顧醫師和病人權益。」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成員陳宥任要求,勞委會及衛生署在三個月內提出草案或措施。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說,受僱者應一體適用《勞基法》,「勞委會不能都只聽資方的。」

◎ 醫師適用《勞基法》政策規劃

一、對象:受僱於私立醫療院所醫師
二、人數:約1.6萬人
三、時程:未定,預計住院醫師優先適用
四、權益:

  1. 發生職災除可獲勞保給付,僱主還須給職災補償差額
  2. 有工時上限,如每天正常工時加上加班不能逾12小時★
  3. 享加班費、產假薪資、資遣費等
  4. 享特休假、勞動節等假日

五、配套措施:納入適用《勞基法》前,由衛生署就醫療法規、定型化契約、醫療評鑑等措施來強化醫師職災權益保障

六、電話:0800-085151


註:★《勞基法》工時規定複雜,若適用責任制或彈性工時會有不同樣態。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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