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65瓶過期啤酒 店家罰25萬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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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的酒愈陳愈香、價格愈好,有的酒不可久放,超商負責人吳建璋陳列販售過期啤酒,才賣六十五瓶,就被依違反菸酒管理法處以最高罰鍰二十五萬元,最近並獲法院判決定讞。

    吳建璋的超商位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市警方與新北市政府菸酒聯合稽查小組接獲檢舉,於去年二月十八日前往查緝。在貨架上查獲六十五瓶逾期台灣啤酒,分別是有效日期為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的台啤十七瓶、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台啤四十八瓶。

    吳建璋遭裁罰二十五萬元後不服,打行政訴訟,他提出的訴訟理由是,因競選新北市新莊區第一屆里長,參選過程衍生不睦,才遭不明人士修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吳建璋的主張不合法律要件,至於查緝人員依據菸酒管理法裁罰,則於法有據,因此判他敗訴定讞。

    在本案之前,吳建璋曾分別於九十八年九月、九十九年二月被查獲販售逾期菸酒,分別被處以五萬、十五萬元罰鍰;吳建璋因另涉刑案,去年底入獄服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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