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低價賣地給兒 轉售避稅挨罰

台北市的蔡姓男子將土地以低價賣給兒子,兒子隨即於三個月後高價轉售,台北市國稅局認定蔡「迂迴規避贈與稅」,要求蔡補稅、罰鍰近兩億元;蔡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蔡想避稅,反而虧大了,但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以形式上合法的買賣方式,使兒子獲有出售土地逾兩億元的實質利益,依實質課稅原則,北市國稅局要蔡補稅、罰鍰的處分無誤。依北市國稅局核算,蔡應補繳贈與稅九千六百卅四萬餘元,罰鍰九千五百卅七萬餘元。

蔡姓男子主張,他於2008年六月,以八千六百萬元將名下坐落於新北市汐止社后段土地賣給兒子,請北市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國稅局依其主張核發。

同年十月,蔡又主張他將名下其他土地賣給兒子,也不是贈與;北市國稅局因而調查他兒子資金來源,發現前次買賣有異,因張姓男子在三個月後以二億八千多萬元買走土地。

國稅局請張提示土地買賣資料,查到蔡把土地賣給兒子前五天,已經先和張簽訂協議書,以連帶保證人身分,與張約定出售土地,認定蔡作假買賣逃避贈與稅,要求蔡補稅並處罰款,合計高達一億九千多萬元。

法院調查後認為,蔡的兒子並無足夠資金向父親買地,從資金流程及簽約情節觀察,都可見蔡和兒子刻意安排,以買賣土地的形式外觀,讓蔡的兒子迂迴獲得土地買賣價差二億餘元的實質利益。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