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檢警破獲一起假借代辦貸款名義,實則行剝皮之實的重大詐欺案件。「王道國際理財顧問公司」(後更名為鑫勵股份有限公司,且與正牌王道銀行毫無關聯)負責人林男等人,自110年起透過社群平台刊登廣告,鎖定信用瑕疵或急需資金的民眾,宣稱可協助申辦貸款與整合債務。
然而,該公司卻在委託合約中設下多重陷阱:
高額代辦費:
民眾若成功申貸,須抽取高達貸款總額20%的代辦費。
不合理的違約金:
若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申貸失敗,除須付2萬元手續費,還要賠償申貸金額 20%的違約金。中途取消委任同樣必須支付高額顧問費。
恐嚇性條款:
合約中甚至明訂,若民眾事後認為受騙而提告,導致該公司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影響營運,民眾必須「每日賠償20萬元」。
此舉涉嫌以高額違約條款恫嚇被害人,初估已有數十名民眾受害。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定林姓負責人及會計、主管等 4 名高層涉犯加重詐欺、背信、重利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業務則以5 至15萬元不等交保。
⚖️ 法律評析
本案手法是近年非常典型的「代辦公司貸款陷阱」,許多民眾在急需資金時,往往沒有仔細審閱合約就簽名。
從法律角度來看,本案涉及以下幾個重要的法律觀念:
一、 三人以上聯手騙局,構成「加重詐欺罪」
一般的詐欺罪(刑法第339條)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但本案檢察官是以「加重詐欺罪」(刑法第 339-4 條)偵辦,原因在於該公司是採「三人以上共同犯之」的組織型態運作,且可能透過網路對公眾散布不實廣告。一旦成立加重詐欺罪,將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大幅加重,這也是為何檢方能順利聲押高層的關鍵。
二、 假代辦真剝皮,可能觸犯「重利罪」
刑法第344條的「重利罪」,是指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 在本案中,雖然該公司名義上是收取「代辦費」與「手續費」,但在實務見解中,若代辦公司實質上扮演了放款或牽線牟取暴利的角色,且收取的費用(如高達20%)與一般市場行情顯不相當,就極有可能被法院認定構成重利罪。
三、 「提告日賠20萬」條款有效嗎?民法「公序良俗」原則
許多被害人最害怕的就是合約上的高額賠償條款。但在法律上,「訴訟權」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若合約中約定「提告就要賠償每日20萬」,這種利用恐嚇條款限制民眾報案或尋求司法救濟的約定,依據《民法》第72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因此,這類不合理的恐嚇性違約條款,在法律上高機率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民眾切勿因此心生畏懼而不敢報警。
四、 申貸失敗也要賠 20%?法院可依法「酌減違約金」
即便合約中簽訂了高額的違約金或手續費,並不代表代辦公司就能予取予求。《民法》第252條明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實務上,若代辦公司根本沒有付出相對應的勞務,卻要求賠償20%的天價違約金,當事人完全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酌減,甚至主張遭詐欺而撤銷該簽約意思表示。
律師提醒:
遇到類似的融資代辦糾紛,千萬不要因為對方拿出「白紙黑字的合約」就默默吞下債務或四處借錢來賠。第一時間應保全雙方對話紀錄、合約影本與匯款證明,並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是否提起刑事詐欺告訴,或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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