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722日多家媒體報導,台中地方法院就林姓女子涉嫌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恐嚇多名律師及在網路散布照片等行為,分別判處:

罪名

一審宣告刑

傷害罪

1 6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1 6

恐嚇危害安全罪之一

1 1

恐嚇危害安全罪之二

1 2

恐嚇危害安全罪之三

1 6

各罪刑期相加

6 9

法院尚未決定應執行刑,理由是被告另有案件仍在審理,待相關案件確定後,再由檢察官依法聲請定應執行刑。因此,新聞所稱「69月」是五個宣告刑的算術合計,不是目前已確定的實際入監刑期。本案仍可上訴。

 

案件如何從爭產演變成刑事案件?

綜合公開報導,全案起因於林姓女子與弟弟間的財產訴訟。林女不滿弟弟所委任的律師,後續陸續被指控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台中地院已於115421日就較早發生的傷害、恐嚇行為,分別判處12月及1年有期徒刑,當時亦未定應執行刑。

之後又發生另一波事件。依報導,林女於11411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涉嫌對律師辱罵並揚言加害;1152月在台中地院開庭期間,則以手機拍攝到庭旁聽的律師,將照片發布至社群平台並涉嫌恐嚇。115317日,她又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媒體報導傷勢包括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偵辦後另案起訴,形成722日宣判的這5 罪。

媒體並報導,被告在審理期間曾表示認罪,後又改口全面否認,並在法庭內多次插話、無視制止,甚至與法警拉扯。法院量刑時,據報考量其僅因不滿訴訟,即反覆針對多名律師,在法院及網路上實施傷害、恐嚇及散布照片等行為,且至宣判前仍未與被害人和解,認為已嚴重侵害名譽、隱私與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