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省60元 塗改停車單罰6萬

高雄有十一位民眾異想天開竄改停車單,用硬幣塗去停車單上收費員簽章,只繳納最低額度,結果貪小便宜被抓包,吃上偽造文書罪官司,其中十人認罪,獲判緩刑,但一名柯姓女子堅決否認為省六十元塗改停車單,被高雄地院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等於為了省六十元被罰款一千倍。

柯女受訪時大聲喊冤說要上訴,她說:「我的停車單是被惡作劇塗掉的,不是每個人都這麼貪小便宜,我真的無法認罪!」

竄改11人移送
但判決指出,高雄市停車管理中心前年發現,超商代收的停車費常常與收費員建檔繳回的金額資料不符,清查發現,當年五月間有十一張停車單,分別短繳三十元至一百五十元不等,且收費員蓋章處有明顯塗改抹除的痕跡,因此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移送這十一名車主。
十名車主分別表示聽說可以塗抹停車單上的收費員確認印,再拿到超商繳費,即可省下停車費,沒想到貪小便宜卻吃上官司,被判處二月至三月不等刑期,因犯罪危害輕微且坦承犯行,獲緩刑兩年。唯獨柯女表示,她車子無端被砸兩次,輪胎也被刺破,後來被叫到警察局才知短繳停車費,柯女強調自己曾罹癌撿回一命,金錢對她而言早已不重要,不必貪圖區區幾十元的停車費,她將上訴爭取清白。

未補繳才提告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管中心股長許晉嘉表示,若發現有短繳的停車單,會先發公文告知車主補繳,若民眾遲未繳納才會舉發提告。律師丁昱仁表示,「一旦貪小便宜就有犯罪風險,像是撿到東西佔為己有涉嫌侵占罪、在大賣場買東西夾帶未結帳商品被告偷竊罪,或明知而低價購買贓物可能被告侵占罪等,被抓到的機會很大,奉勸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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