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人不實薦證 即起罰10倍報酬

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 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 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 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 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 帶損害賠償責任。

不實薦證

因應《公平交易法》增修,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宣布,即起對素人、不具知名度的部落客誇大不實薦證,民事賠償最高將罰其所獲報酬10倍;另鼓勵聯合漲價企業「窩裡反」,除加重聯漲企業罰款為前一年營業額的10%,第一個檢舉聯合行為可免責,第二到第五名檢舉者,可減輕罰金10~50%,訂明年元月中旬上路。


窩裡反免罰限5名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昨說,鮮奶、咖啡聯合漲價,公平會只能罰業者共5千萬元,但明年元月中旬起,企業主動向公平會提供聯合行為違法事證,即可獲罰鍰免除或減輕,只針對其餘企業開罰,最高可處前一年營業額的10%,若業者前一年營業額是100億元,可開罰10億元。
孫立群並說,將仿日本做法,第一個檢舉提供具體資料的企業免罰,第二至第五個企業減輕罰責,依序減輕30~50%、20~30%、10~20%及10%以下罰款。「窩裡反」減免罰鍰只限五個名額。


公平會也通過素人、部落客不實薦證處理原則,孫立群說,即起素人、不具知名度的部落客在網路推薦產品,若涉廣告不實,《公平法》仍維持懲處5萬到2500萬元罰款,但民事求償上,限縮為其報酬的10倍。


知名部落客可多罰
若素人、部落客與業者串聯,在網路做不實推薦所得報酬是1萬元,最重可判10萬元罰款。但知名部落客不受此限,法官要判賠多少就多少。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新做法可遏阻企業聯合行為,對素人、部落客薦證也發揮遏止效果。不具名企業發言人透露,韓國有企業利用「寬恕條款」逃過巨額罰款,台灣實施後,會讓企業不敢再有聯合行為。


著名美妝部落客大頭寶寶說,不受新規定影響,她不會亂推薦,產品一定自己先用。
有助網路平台秩序


著名團購網17life說,樂觀其成,對整個網路平台秩序有幫助。民眾朱文琦說,以前常依美食部落客的推薦到處吃,曾吃到難吃的,有了新規定,部落客應不敢收錢亂推薦。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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