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簿批主管 部屬判不賠

 

飯店主任不滿被部屬於交接簿上留言指責自私、傲慢,認為名譽受損,請求2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調查留言內容,尚未逾越評論範圍,判決不用理賠,案情頗為罕見。
據了解,去年11月27日,高雄市西子灣大飯店羅姓女組長在櫃檯交接簿上留言,指訂房部王姓主任不服從上級、不尊重部屬等語,暗指他傲慢、自私,並因有十多人看過交接簿口耳相傳,王認為嚴重影響其名譽,要求賠償20萬元和登報道歉。
羅女指稱,留言內容是要求櫃檯人員工作應具備的態度,並非針對個人,僅要求主任回覆,也沒有任何誹謗他的意思,求償沒有理由。
承辦法官認為留言簿功能提供兩造工作、相處及意見上衝突之討論,做為溝通方式,羅女基於保護自己或自辯而發表言論,於法於情,均無不妥,加上內容尚未逾越評論範圍,判決王敗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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