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館老闆毀約不買屋 前妻提告敗訴

 

台北市永康街知名的芒果冰店,因為老闆夫妻感情生變,兩人互告爭奪經營權,導致冰店一度歇業,而離婚後羅姓老闆原本同意,要買「價值3500萬的房屋」給前妻,但事後卻沒有履行協議,前妻因而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協議內容太籠統,還是判決前妻敗訴。
永康最知名的芒果冰,每天吸引許多消費者上門品嚐,不過冰店風波一波波,老闆夫妻感情生變,因此離婚,之後又傳出雙方爭奪經營,導致冰店在2010年初關店歇業,當時羅駿樺針對張姓前妻一家人,在公開場合控告惡意脫產,提出民事訴訟,張姓前妻反告,羅姓老闆沒有履行離婚協議書內容,不過被高院判決敗訴。
張姓女子姐姐:「我覺得這樣的判決是不公平的,他親手寫下離婚協議書,他就是應該要執行,就是不管你買在哪裡,都是應該要執行。」
羅姓老闆2007年簽下離婚協議書,內容得購買3千5百萬元房屋給前妻,他拒絕履行被一狀告上法院,但高院認為,「價值3千5百萬元房屋」,沒有指明地址等具體事項,訴訟標的太籠統,因此判決張姓前妻敗訴。
她透過姐姐表示,一定會繼續上訴,而羅姓老闆的律師則表示判決合理,協議書內容不夠具體,以後就算法院判決張姓前妻勝訴,法院也難執行,知名冰店的夫妻之爭,暫時無法落幕。
資料來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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