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打盹被炒 櫃檯妹告贏

板橋悅喜商務飯店櫃檯小姐余采璇,今年三月間懷孕,飯店藉故請她回家「休息」後直接解僱她。經余女提訟,飯店堅稱余女值班時打瞌睡、講手機聊天,還屢遭客人投訴態度不佳才解僱。板橋地院認為,余女打瞌睡等違規行為,情節不嚴重且已遭懲處,不能再作為解僱理由,判飯店須按月給余女二萬三千多元的薪資至復職為止。

余女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回應;悅喜飯店黃金池副理表示,尚未收到判決,不便表示意見。
悅喜飯店位在新北市板橋區東門街,靠近府中捷運站屬繁華商業區。去年八月,余女受僱該飯店擔任櫃檯工作;今年三月,余女懷孕四個月,飯店無故要求她回家休息,余女婉拒;數天後飯店再以余女屢遭客戶投訴態度不佳,再度要求她返家,並寄出存證信函表明將解僱余女。

辯稱屢犯才解聘
余女向板橋地院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但悅喜飯店否認是因余女懷孕才解僱,堅稱是因余女當班時趴在櫃檯睡覺,拿手機講私事或跟旅行社人員起衝突。
飯店強調,已多次對余女罰款、口頭告誡、記警告、小過與大過等,但她一再違規犯錯,才用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為由,解僱余女。

通話均未逾10秒
法官認為,余女雖曾在櫃檯打瞌睡、講手機或被客人投訴,但飯店都已處罰,且這些違規事件均發生在解僱前一個月,依《勞基法》規定不能再作為解僱理由。
此外,法官調閱余女手機的通聯紀錄,發現余女雖曾在工作時接電話,但次數不多,每次通話時間均未超過十秒,顯見余女違規情節並不嚴重,判飯店敗訴,須按月給付余女二萬三千多元薪資,直到讓她復職為止。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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