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地政局昨公布高市今年一至九月房地產交易糾紛,在九十九件中以「房屋漏水、龜裂問題」最多,佔二十二件;其次為斡旋金給付糾紛十三件。該局提醒「民眾買賣房屋時,要注意契約內容,先要求對方記載建物瑕疵,購屋後若發現有漏水等狀況,記得拍照存證,以爭取自身權益」。 對交易資訊不清 高市地政局局長謝福來昨表示,有名婦人五月在前鎮區買間舊公寓,六、七月高市連下幾場大雨,房屋牆壁長壁癌且不斷漏水,婦人怪罪仲介及原屋主未善盡告知義務;另名仲介業者向有意買屋的消費者收取五萬元斡旋金,並保證一定幫忙買到手,未料賣方後來不想賣,但買方執意要買,仲介只好求助地政局。 地政局地權科科長何崑洲說,不動產交易糾紛原因,多為購屋者對交易資訊不清,判斷建物良窳的專業知識不足;也有賣方與仲介業者刻意隱瞞房屋瑕疵。 應記載建物瑕疵 何崑洲提醒民眾購屋時「注意訂約細節、詳細審閱條款內容。」仲介業者向消費者收取斡旋金時,須讓消費者自由選擇交付,也可要求業者製作「不動產說明書」,記載建物瑕疵。【石秀華╱高雄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