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班長放話要管教
陸軍第二六九旅去年底爆發部屬集體對長官施暴的重大軍紀案,士兵謝忠翰等四人被控不滿連上胡姓值星班長放話要加強管教,竟兩度在營區內集體將胡打得全身是傷,還硬逼胡低頭向謝某等士兵逐一道歉,雖受害的胡某與另一名楊姓班長事後不追究傷害罪犯行,高等法院仍認定被告觸犯屬公訴罪的「對上官施強暴罪」,將謝忠翰四人判刑十月至一年十月不等徒刑,全案定讞。
軍方官員指出,二六九旅在去年年底發生多名士兵暴行犯上事件後,陸軍司令部立即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有多名軍士官被以領導疏失為由,遭到不同等級的行政處分;此外,當時擔任旅長的柯姓少將事發後就調到外島任職,軍方官員說,柯姓少將是因為任期屆滿,調任外島部隊擔任指揮官,調職與士兵犯上事件並無直接關聯。
高等法院合議庭指出,謝忠翰、蔡昀甫、卓建安、劉庭瑋四人,年紀雖然只有十九、廿歲,但手段凶狠,已使軍紀蕩然無存,嚴重踐踏他人人格尊嚴,必須為他們的暴行付出牢獄之災的代價。
高等法院發言人陳晴教庭長受訪指出,本案是依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五項、同法第兩百零六條規定,因謝忠翰四人不服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決結果,上訴高等法院,此時高等法院的判決是最終審的判決,因此有罪確定後不得再上訴。
謝忠翰四人都是陸軍機械化步兵師第二六九旅機械化步兵步一營步二連同連一兵,四人案發後被收押至今。
判決指出,九十九年十二月間,該連上兵邱文宇獲知胡姓值星班長向連上其他士官表示:「連上上兵帶頭作亂,有些兵有幹部在罩著,應加強管教」,邱將此事告知謝忠翰四人,四人心生不滿,找來胡姓班長到連上吸菸室,逼問胡有無說過此話。
營區內施暴強逼道歉
因胡某否認,四人竟毆打胡的頭部、腹部、胸部、勒住脖子,並掌摑胡耳光,造成胡全身多處紅腫流血,直到連上蕭姓副排長經過撞見喝令制止,才停止施暴。
事發後第二天,由蔡昀甫出面再找胡到第二寢室繼續質問,還要求胡說出「上兵帶頭作亂」的「上兵」是誰?胡仍否認此事,四人竟再聯手圍毆,胡因疼痛難耐,只好承認說過「上兵帶頭作亂」等話,並指「上兵」包括邱文宇在內。謝忠翰隨即要求胡向在場四人道歉,胡迫於情勢只好逐一道歉。
此外,謝忠翰因另一名楊姓值星班長向他質疑「為何未依規定去除草?」時,竟囂張到直接在連長室前打楊某三個耳光,致楊某臉部紅腫受傷。
最重判刑一年十個月
全案因有連上班兵反映,北部地方軍事檢察署將謝某四人起訴,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均判謝等四人從十月至一年十月不等徒刑,其中謝被判一年十月最重,四人不服,認為判刑過重,都上訴高等法院,最近均遭高等法院合議庭駁回確定。
邱文宇則被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判刑六月徒刑,易科十八萬元罰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