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業火災 擬重罰3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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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石化業和其他大量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再增訂罰則,如因僱主管理或設施不當,發生火災、爆炸等重大工安事故,將可處三十萬元至三千萬元罰鍰。

    石業化火災

    台塑六輕廠事故不斷,勞委會擬祭重罰嚇阻!勞委會擬修改《勞工安全衛生法》,增列「六輕條款」,未來石化業如因僱主管理失當或設施不當而造成火災或爆炸,最高將可罰三千萬元,成為我國勞工法令中罰鍰最高項目,預估最快明年可完成修法。


    無人傷亡也要通報
    勞委會官員昨透露,下周行政院將再次開會審議《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法草案,原本修法已擬將罰則從現行三萬至十五萬元,提高到三十萬至三百萬元,但各界反映石化業產值高、危險性大,因此針對石化業和其他大量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再增訂罰則,如因僱主管理或設施不當,發生火災、爆炸等重大工安事故,將可處三十萬元至三千萬元罰鍰。

    勞委會指出,未來將要求石化產業定期實施風險評估,獲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才能繼續營運。至於現行法令規定,職災事故需有一人死亡或三人受傷才需通報主管機關,修法後也強制要求廠商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即使無人傷亡也需通報。

     

    「預防比開罰重要」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提高開罰對廠商有嚇阻效果,「不過事前預防遠比事後開罰重要,政府應投入更多人力和資源來預防職業災害。」記者陳嘉恩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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