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文批前夫罵小三 婦無罪

彰化縣員林農工吳姓教官被前妻在部落格上po文,指他是拋棄糟糠的「陳世美」、其再婚妻是破壞婚姻的「情婦」,吳男因此告前妻誹謗。此案宜蘭地院法官認為,依國人經驗,前妻指摘尚屬合理評論範疇,只是藉陳述事實抒發失婚痛苦,應為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昨判前妻無罪。
 

認定無誹謗意圖
法官在判決書中並強調,因吳姓教官曾任員林農工生活輔導組長,其妻也曾任該校訓育組長,吳姓夫妻均從事指導學生品德之職務,有無另結新歡或破壞他人婚姻行為,屬可受公評之事;且前妻黃女所貼文章,絕大部分是抒發失婚痛苦經驗和感受,無從認定是以損害前夫和「小三」的名譽為唯一目的,所以認為無誹謗意圖。
但宜蘭地檢署昨轉述起訴黃女的檢察官意見指出,「指人陳世美或情婦,是罵人道德敗壞」,故黃女的文章確實對吳夫妻社會評價造成貶損;檢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決定是否上訴。

前妻罹患憂鬱症
判決書指出,七年前黃女發現吳男與該校已婚食品科洪姓女老師交往,氣得曾兩度自殺,仍無法挽回丈夫的心,四年前因而離婚,洪女也在兩個月後離婚,吳、洪二人旋即在隔年四月結婚。
黃女因此得了憂鬱症回故鄉宜蘭居住,並分別於前年十月至去年十二月間,在奇摩部落格張貼「破碎的家」、「情婦的回應」為題的三篇文章,文中指吳男「像古代的陳世美一樣」、說洪女是情婦,吳、洪二人因而提告。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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