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時報》報導國內九成以上小米酒造假,財政部國庫署表示,製造小米酒廠商若以糯米、澱粉加酒精混充,依《菸酒管理法》規定,每抓到一次都可處最高五十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回收改進,如果不在期限內改善,可勒令停業六個月至一年。
雖然製造小米酒的酒商取得合法釀造證明,且製造出來的酒,成分都是可食用的酒精,但國庫署五組副組長謝瑞陽說:「由於標示內容與原料不同,仍將督導協調各縣市政府就權責範圍加以查緝。」
違法販賣也要罰 國庫署中部辦公室組長謝志東指出,違規標示的酒品將同時沒收,預計下月起對全國十八家小米酒製造業者、六十多種小米酒產品展開查核。至於違法販賣標示不實酒品的業者,將依法處以酒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沒收上架或庫存的商品。
南投縣政府財政處代理處長許玉鈴說,法令未明確禁止小米酒不可添加其他穀類,以該縣合格酒莊信義、日月酒莊來說,添加糯米原料並未違法,加上縣府定期檢查兩家酒品,消費者可放心食用。她指將建議財政部修法,要求酒品明確標示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