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撞未休養 少拿140萬賠償

 

中興大學夜間部學生陳仲倫前年被開車的王博嵬撞傷,腰椎骨折,陳以病痛折磨身心痛苦求償精神慰撫金兩百萬元。王提出陳的網誌,記載車禍一個月後與友人喝茫、熬夜、跑步,證明受傷不嚴重。法官據此認定陳手術後輕忽休養,減少精神慰撫金為六十萬元,加上醫藥費共判賠九十九萬餘元。
網誌自洩底
2009年8月,王博嵬(三十一歲)駕車右轉撞倒騎機車直行的陳仲倫(三十歲),事後陳求償醫療費四十三萬餘元,另指腰椎第二、三節骨折植入鋼釘屬永久性植入,第一次植六支,鋼釘鬆動斷裂,再度手術改植八支,身心遭受重大痛苦,請求兩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王則提出陳男網誌記載,車禍一個月後中秋節,「氣氛太HIGH我自己喝到茫…」、跑步復健「藍白拖還壞掉」、「看牌咖們打牌到天亮」證明陳,輕忽休養也要為再開刀負責。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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