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桿壓死騎士 高市府賠千萬

 

高雄男子賴德耿五年前騎車載妻子上班經過鳳山市區時,路邊木質電線桿突然傾倒,恰巧擊中賴男頭部,導致顱內出血、胸部挫傷當場死亡。事後家屬向高雄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最高法院昨判市府須賠家屬共一千零二十五萬元扶養費、慰撫金與喪葬費,全案定讞。
高市府法制局長許銘春昨說:「收到判決書後會把錢一次撥付給家屬。」
突倒閃不及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四十三歲賴德耿騎機車載妻子行經鳳山過勇路、過埤路口時,路旁木質電線桿因長年風化傾倒,直接擊中賴男頭部,夫婦倆倒地,賴男因顱內出血、胸部挫傷當場死亡,賴妻送醫救回一命。
法院傳喚目擊者作證,確認電線桿是突然向側面傾倒,死者根本來不及閃避;法官認定,電線桿位於道路上,屬市府管轄範圍,昨判市府應賠償家屬共一千零二十五萬餘元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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