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雯謊稱子宮受傷,使漢昇與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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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小雯(李亮瑾飾演),為萬方集團千金。自幼即愛慕與方家么女方小菲(李燕飾演)有婚約的蕭氏集團少爺蕭漢昇(謝承均飾演)。


    漢昇心儀的對象是李正男(韓瑜飾演),因為一些風風雨雨墜落山崖失蹤,大家都認為李正男已死,包括漢昇.漢昇傷心欲絕,幸為妹妹艾婷(曾婉華飾演)所救。漢昇想到自己還有跟正男的愛女棠棠,因此決定獨自照顧小孩長大。


    小雯為了得到漢昇,與哥哥方小祖(陳冠霖飾演)聯合設計假車禍。小祖開車假裝不慎要追撞漢昇,小雯再假裝為了救漢昇,車禍受傷,子宮破裂,終身無法生產。漢昇信以為真,內心愧疚,因此決定娶小雯為妻,中了小雯的圈套。


    其實小雯子宮完好如初,並沒有受傷。

    法律評析

    小雯為了得到漢昇,和小祖聯合設計假車禍,在假裝子宮因漢昇而受傷,讓漢昇心生愧疚,娶小雯為妻。小雯的行為,漢昇可以在發現後半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結婚(民法第997條參照)。

    何種行為可能構成撤銷婚姻之依據?實務基本上類似案件大多以謊稱沒有不孕,或者謊稱身體沒有瑕疵,或者謊稱自己具備一定資格,使人限於錯誤.而講得最詳細的有這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家上字第81號:「按『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6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民法第997條定有明文。而所謂詐欺,係指故意表示虛構之事實,使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發生現存之結果。結婚若基於『當事人之人之性質』之詐欺而成立者,即社會地位、財產、身分、性格、道德,貞節及健康如何等之詐欺或事實隱蔽,非當然為要素之錯誤,仍須依照社會一般觀念,對於結婚加以合理判斷,假定當事實人知悉對方有此等『人的性質』中之若干性質,或缺少此等『人的性質』中之若干性質,不欲與之結婚時,始可謂為要素有錯誤,構成受詐欺而為結婚,方可撤銷婚姻,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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