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男友劈腿與葉姓女子同居,不怪男友用情不專,卻怪葉女搶男友,冒用葉女名義申請網路電話,一年內打了三千四百多通電話騷擾葉女,傳送葉女是「慰安婦」簡訊給葉女親友。昨被法院依偽造文書、誹謗罪合併判處十月徒刑,可用三十萬元易科罰金。
傳簡訊罵「慰安婦」 陳女二○○六年與張男交往,但張男腳踏兩條船另與葉女同居。同年九月,葉女查覺張男另有女友,主動與陳女連絡見面,當場允諾願意退讓成全陳女與張男。陳女不領情反怪葉女搶她男友,二○○八年五月,先以葉女名義申請網路電話,查出葉女個人、住家、公司與親友電話後,不分日夜撥打三千五百多通無聲騒擾電話,光葉女就接到三千四百多通。八月起,陳女傳送「葉女是慰安婦」、「葉女養小白臉」簡訊給葉女與親友。葉女不堪其擾報警。
常凌晨打來害失眠 板橋地院開庭時,陳女否認犯行。葉女說,騷擾電話常在凌晨打來,讓她緊張到失眠,被迫更換手機與家用電話號碼,請求法院重判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