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風機K色狼 眼角傷成鐵證

 

苗栗縣49歲陳姓男子涉嫌侵入曾雇用的女工住處,強壓床上襲胸,被害人持吹風機反擊,打傷他的左眼角。陳男負傷狼狽逃離,她得以掙脫魔掌。警方循線逮捕陳男時,他的左眼角掛彩,成了鐵證,俯首認罪。被送辦後,苗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在99年10月曾雇用這名被害女工到果園幫忙兩天,雙方並不熟。99年12月30日傍晚,陳男駕駛小貨車到被害人住處,見大門沒鎖,直接進入屋內。被害人當時正在房間內吹頭髮,聽到開門聲,誤以為是兒子回家,沒想到站在房門外的竟是陳男。
 
闖入她住處猥褻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涉嫌將被害人推倒在床,一手摀住她的嘴巴,另一手撫摸她的胸部,強制猥褻得逞。被害人激烈抵抗,造成右小腿瘀青。情急之下持吹風機毆擊陳男,他的左眼角被擊中後受傷流血,痛得開車逃離。
 
眼角掛彩無法狡辯
 
被害人驚魂未定,但不甘受辱,立即報警將陳男查獲。由於陳男匆忙逃離現場時,掉落一包香菸,證明他進入過被害人房內,而且左眼角還留有明顯傷痕,自知難以狡辯,坦承一時起色念猥褻被害人。
 
加重強制猥褻被訴
 
刑法規定,強制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陳姓男子因侵入住宅,構成加重強制猥褻,刑責較重,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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