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明察,大學生少賠6百多萬

3年前,一名大學生開車經過屏東縣萬新路十字路口,追撞另一部魚販開的貨車,魚販指控大學生超速又闖紅燈,害他撞傷,求償716萬元,但法官鍥而不捨調出鄰近監視器,發現貨車右邊玻璃有倒映綠光,正是大學生行進的綠色燈號,當下戳破魚販謊言,最後裁定魚販闖紅燈要負8成責任,大學生只要賠73萬元。


十字路口旁的檳榔攤,遭到兩輛車迎面撞擊,黑色轎車撞上鐵門,車頭全毀,小貨車為了閃避,轉向撞上水泥車擋,左方車頭也凹陷,兩輛車行經路口,卻發生垂直追撞,但兩個人都說自己沒有錯。監視器屋主:「就大家都說自己沒有闖紅燈嘛,那法官就到現場模擬了2次。」

因為路口沒有裝設監視器,警方從現場很難判斷到底是誰撞誰,魚販指控大學生超速又闖紅燈,害他撞傷,向大學生求償716萬元,但法官認為誰闖紅燈,是肇事責任分攤依據,從檳榔攤後方住家調出監視器,發現撞車後一秒,魚販開的小貨車右前座車窗上,有倒映的綠光,這正是大學生行進方向的綠色燈號,立刻戳破魚販說辭。

監視器屋主:「法官發現綠燈亮的時候,小貨車的玻璃窗上,會有反射淡淡的綠光,紅燈亮的時候,會反射淡淡的紅光。」

最後法官請來家屬,直接從監視器上看畫面,判定魚販說謊,裁定他必須負起8成責任,大學生只要賠73萬元,等於少賠了643萬,看來法官憑證據找真相,讓車禍原因水落石出,還大學生清白。

資料來源:《tvbs》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7/8/2pz7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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