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歲的桃園縣魏姓男子昨向本報投訴,他的媽媽、哥哥在中壢市圓光寺出家四十多年,圓寂後留下現款、房產,他想討回這筆遺產,但寺方以信眾出家後就是寺方的人,與俗世無關,不理會他的要求。
中壢圓光寺:交律師處理
圓光寺辦公室的留守師父昨不願多談此事,強調一切交由律師處理,並澄清,魏某的母、兄,四十多年來的吃住、醫療、看護等開銷,全由寺方負責;並強調,歷年法師圓寂後,遺產都歸寺方,並無不妥。記者問到其母兄有無立遺囑時,對方態度轉趨強硬,強調不須回應相關問題。
魏某說,他和媽媽、哥哥早年都住在圓光寺,他十歲時因不想出家,遂離寺另謀出路,十六年前因感情因素,失手殺死女友後入獄服刑十五年,去年年初表現良好獲假釋。
他說,母、兄分別在前年年底、五年前過世,當時他在獄中,未參加喪禮,但他入獄前,哥哥有一百五十萬元存款,媽媽也有一幢透天厝,市價約七百萬元,後來被寺方賣掉,他想討回這些遺產,寺方表明,信眾出家後就是寺方的人,與俗世無關,不理會他的要求。
對此,桃園縣政府民政局宗教科長鍾翠連認為,實務上,出家就已斷絕俗家關係,若未預立遺囑,財產通常會留給寺方,但現有的寺廟相關管理法令不足,並無這方面的規範,遺產要算誰的,並無明確法令規範,建議魏姓民眾可循民法遺產相關規定,舉證相關款項是俗家時代留下的財產,採司法途徑解決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