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K開車撞死人 判刑1年、賠344萬餘

 

男子鄭勝琦拉K後還開車,車輛超速失控後撞擊到在安全島上行走的陳萬賜,陳某經送醫急救死亡,鄭某除被依過失致死罪判一年徒刑,家屬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決賠償344萬4789元,可上訴。不過鄭某表示他服刑中,無能力賠償。
 
據查,鄭勝琦去年1月28日晚間,在台北市某酒店內先拉K,同月31日上午7點29分許,鄭某駕車沿著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三段往蘆洲方向行駛,因施用毒品無法集中注意力,且控制力減低,導致車輛超速失控,撞擊安全島上的行人陳萬賜(51歲),陳某送醫後,因顱底骨折致中樞神經衰竭不治。
 
鄭勝琦去年被法官認定服用毒品,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又因過失致人於死,處一年徒刑。陳萬賜妻兒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決鄭某賠償225萬8589元給陳妻、118萬6200元給兩個兒子。
資料來源:《》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