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費真刷卡詐銀行 洗車負責人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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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了申請企業貸款,兩名洗車公司的負責人,誘騙大批親友以刷卡購買洗車禮券入股投資的方式,吸金達1億3千萬元,其中一人先前已經判刑確定,另外一名曾姓負責人今天被法官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朱姓女子和被告曾姓女子,2002年合資成立兩家洗車公司,並由曾姓女子擔任董事長和總經理。為了順利取得銀行貸款,他們找了大批親友,以「假消費、真刷卡」的方式,進行吸金。公司帳面被美化後,銀行以為洗車公司確實有賺錢,才核準5千萬元的企業貸款。只是,朱姓女子最後因為財務吃緊,付不出先前親友假刷卡的卡費,公司就在2005年無預警歇業,而幫忙墊付卡費近1億3千萬的受害銀行,包括第一、渣打、華南等20多家銀行,也索討無門。

    朱姓女子出庭時,把責任都推給被告,但被告曾姓女子辯稱,她只負責執行,並不是真正的決策者。法官認為,這全是卸責之詞,認定她有罪。法官指出,曾姓女子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秩序,對社會產生危害,因此,判她3年4月。至於協助衝高業績的刷卡親友,北檢先前已經對這20多人做出緩起訴處份,而朱姓女子涉案的部分,先前也已經判刑確定。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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