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是中部一所大學的學生,竟和詐欺集團掛勾,擔任車手角色,以信用卡盜刷買高鐵車票近千張,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被告年紀輕卻和不法集團勾結,大量盜刷他人信用卡用以詐騙,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詐欺等罪嫌,具體求處三年有期徒刑。(黃進恭報導)
二十二歲黃姓男子和劉姓男子以先盜刷他人信用卡購買高鐵車票後,再假裝以換票及退票換現金方式,對澳盛銀行集團公司及中國信託及高鐵售票人員等施以詐術,由被告填寫被害人李姓男子信用卡資料後,連結台灣高鐵電腦網際網路購票系統申請書上,填載被害人信用卡卡號及密碼,盜刷信用卡取得高鐵公司取票代碼,被告每張車票退票兌換現金所得代價一百元,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作了說明
(盜刷他人信用卡 購買高鐵票 再辦理退票 高鐵損失上百萬元)
被告以信用卡買到票後,向高鐵櫃檯人員說想要變更原購買車票的行程地點,售票人員會在新車票上,蓋上原信用卡購票,經變更行程換票,退票時限以匯款方式辦理內容。被告再用酒精,將車票上的原子戳印,以手指塗抹消除,再辦理退票,總共騙走上千張車票。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被告年紀輕輕圖一己私利,多次大量盜刷他人信用卡,用以詐騙款項,也對金融機構及被害人嚴重損害,檢方偵查終結,依詐欺等罪嫌,具體求處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