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女學生和同班同學,出現言語上磨擦,家長獲知後,安排轉校,沒有想到女學生在無名小站留言板上,被人留下一些辱罵留言,法界人士認為,如果留言板上的留言,屬於公開可閱讀,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如果必須密碼才能進入,也屬民法損害行為,將面臨求償。(李明朝報導)
就讀桃園縣的一名七年級女同學和同班同學出現一些言語上的磨擦,後來家長知道,擔心女兒受到影響加以轉校,這名女同學在無名小站的留言板,卻被人留下一些辱罵留言,桃園縣議員詹江村認為這種言語上的霸凌,學校和縣府教育處應該要重視,也要積極對學生加以心理輔導。
桃園縣教育處吳林輝處長指出,有關學生品格教育和心理輔導方面,一定會來加強,當事人網站留言板遭人留言一些辱罵字眼,這一點會加以查明,同時也會加強法律上的宣導,避免踫觸到法律。
法界人士表示,在留言板留言,屬於公開可閱讀,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如果必須要用密碼進入才能閱讀,也屬於民法損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