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生路 有民眾遭判刑可易科罰金,卻因沒錢繳而自殺,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慨嘆:「實在太傻!」他提醒民眾如繳不出罰金,還有延緩執行、分期付款等方式,千萬不要想不開。
欠稅也能分期還 律師陳松棟說:「民眾可到各法院(或地檢署)服務中心諮詢,檢察官遇到可易科罰金案,很少馬上把人關到監牢,大多考量當事人經濟情況,讓當事人改天再繳清罰金或分期付款,絕不會讓人生活不下去。」 律師李傳侯表示,繳不出罰金有幾種方式解決,一是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請求法院判輕或讓罰金減少;另一是以懷孕、生產或罹患精神病及重病為由,請檢察官延緩執行。 劉承武則表示,民眾聲請分期有兩種方式,一是被檢方傳喚時當場提出佐證和詳述理由,另一是寫狀紙聲請。為規避有錢卻藉故拖延,檢方通常同意分三期(每月繳一期),若出示低收入戶等資料,檢方可能同意分六到十二期。 另一方面,民眾因欠稅,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催繳一樣有解決方式,台中行政執行處秘書周大舜表示:「根據規定最高可分三十六期償還,若真有困難,在五年還款期內,要分多少期都可以討論。」 法庭中心
判刑易科罰金沒錢繳怎麼辦 .打1957大溫暖專線,向各縣市社會局求助 .如懷孕、生產、罹患精神病或危及生命的重病,可聲請延緩執行 .請求執行檢察官准許分期付款或延後繳納 .如果有些許錢,可繳納部分罰金,沒付罰金的部分則入獄服刑 .提起上訴,看刑度、罰金金額是否能降低,但不一定會被改判 .向親友借貸繳納罰金 .直接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