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籍逃逸女外勞與台東縣陳姓男子同居後產下一女兒,不料,陳男去年八月過世後,引發女外勞與陳男父母間的女童監護權爭奪戰,全案由台東地方法院判決菲女勝訴定讞,但女童祖母再提出領養訴求,今天台東地方法院將召開調查庭。
不過法界認為,除非女童母親同意女兒被男方領養,不然翻盤的機會不大。
由於祖父母帶著女童四處藏匿,法院將於十一月八日現場履勘,強制執行交付子女,將女童交給母親帶回菲律賓。 「這是我們的家務事,你們不要管」,昨天在台東縣成功鎮麒麟部落,陳男的弟弟看到媒體到來,語氣相當不悅;當地的里長吳清展表示,阿公、阿嬤很疼這個孫女,但是也很無奈,現在只能交由司法解決。
菲律賓女子是逃逸外勞,在民國九十六年間和台東縣成功鎮男子陳天生同居,前年十月十三日生下一女童,女童原本一直由母親撫養。
但是在去年五月十五日,女外勞遭移民署查獲,送往宜蘭收容所等候遣返,女外勞於是將女兒交由女童的父親陳天生照顧,陳天生則將女兒委託父母照顧。陳天生去年因血癌病逝,女外勞在收容所委託律師,爭取女兒的監護權。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女童阿公、阿嬤主張女童母親在菲律賓已經結婚,有四名子女,一個失業、三個未成年,經濟能力不好,才會到台灣打工,女童如果回菲律賓,無法得到妥善照顧;而留在台灣則會有很多親友疼愛。
不過,台東地法院根據民法,父母親一方死亡,監護權歸另一方,女童的母親表達強烈監護意願,況且女童的祖父母年逾六十歲,是否能完全取代母親角色及功能,讓人質疑,再者隔代教養結果未必有利於子女,因此判決菲律賓母親勝訴,因過了上訴期限,全案定讞。
BY: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