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所稱的「人」,可分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我們一般社會上通俗所說的「人類」。而「法人」,可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財團法人是以營利為目的,並向主管機關經濟部登記才能設立的團體,主要是以社員為組織。如:公司。社團法人是以公益為目的,並向主管機關內政部登記才能設立的團體,主要是以捐助財產為組織。如: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