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天發佈我國今年上半年特殊境遇家庭的扶助概況。今年上半年,我國共有一萬五千餘戶特殊境遇家庭,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三成;受到扶助家庭有九萬餘人、補助金額達兩億三千萬元,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三成與兩成。
為擴大扶助弱勢家庭,內政部自去年將《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修訂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於去年三月一日施行。該條例適用的對象包括遭到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虐待而離婚,或因喪偶、離婚、未婚生子須獨立撫養十八歲以下子女的情況,都屬於特殊境遇家庭,依法可申請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說,今年上半年特殊境遇家庭戶數增加近三成,主要是去年修法時,將單親爸爸與隔代教養的家庭也納入,扶助的戶數因而增加。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各縣市中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戶數最多者,以高雄市有近三千戶為最多、台北市一千五百戶次之、台中縣一千三百戶居第三;而台北縣、桃園縣、高雄縣則皆為一千戶左右。990829
出處來源: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