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味精疑似遭仿冒風波,台北縣消保官介入調查,要求味全派員說明卻「等嘸人」,引發不滿。消保官說,味全主管今天急赴縣府道歉,並不否認可能有偽品,允諾回收相關產品。
味全公司表示,即日起全面回收市面上無「雷射防偽標籤」的「業務用味全高鮮味精1kg裝」商品。
味全高鮮味精仿冒品流通引起縣府重視並調查,消保官要求味全公司上午派員到縣府說明。結果,包括台北縣政府法制局長陳坤榮、消保官楊舜惠等人在縣府苦候多時,經電話查詢,才得知味全表示已將「高鮮味精真偽品辨別方式」書面資料送達縣府,並指消保官未發文,不需派員到縣府說明。
楊舜惠對此表示遺憾並指出,既然味全公司以消保官未發文為由拒到場說明,北縣府將依法正式發文要求味全派員說明,若味全再不出席,可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消保官勒令味全立即將無雷射防偽條碼的1公斤大包裝高鮮味精全面下架,否則將依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到150萬元以下罰鍰。
面對消保官強烈不滿,消保官說,味全總公司廖姓經理及陳姓協理中午急赴北縣府道歉並說明。
陳坤榮表示,味全方面不否認可能有偽品存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味全承諾在3天內,1公斤裝高鮮味精全面下架回收;500公克小包裝高鮮味精也將於3個月內,全面更換有防偽標章的包裝。
消保官下午還到深坑地區的學校餐廳及攤販、商場調查,但未發現勒令下架的味精有使用或販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