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 依法減為1600元

台中市重陽敬老禮金從過去的二千元改為一千六百元,遭民眾誤解為「縮水」。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台中市敬老禮金之發放原先係編列每人二千元,但民國九十一年時因內政部指稱可能排擠他社福業務,由當時的內政部長余政憲具名發文要求依法改正,後又接到監察院的糾正,才由二千元改為一千六百元。他表示,不能因選舉而扭曲事實。

 

胡志強在主管會報中指出,近來有民眾誤會台中市的重陽敬老禮金從二千元縮水為一千六百元,社會處長張國輝已投書說明,避免民眾繼續誤解,這是公務員應有的作為。他說,台中市的重陽敬老禮金,在民國九十一年時,當時的部長余政憲具名行文台中市,要求依法改善。另外,監察院也要求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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