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重達三七八○公斤越南進口花生糖,遭驗出黃麴毒素超量,不符規定,目前產品未進口到國內,但衛生署給廠商十五天內申請複驗一次機會。
由嘉義縣進口商錦新發食品公司在七月中旬報驗,一批重達三七八○公斤的越南進口莊家發花生糖,遭驗出黃麴毒素達18ppb,超過法定限量標準的15ppb以下,目前案內相關不合格產品,未准進到國內,但依規定,給報驗廠商十五天內申請複驗一次。
衛生署指出,黃麴毒素對人或動物肝臟具有高度毒性、致突變性與致癌性。長期攝食污染黃麴毒素食品,會導致急性肝中毒。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