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棺抗議妨害名譽 家屬判賠15萬

死者家屬(97.08.04):「虐待老人家,黑心養老院!」

 家屬懷疑養護之家,照顧毛姓老伯伯的過程有疏失,最後造成吃東西噎死,因此到門口抬棺抗議灑冥紙。死者女兒(97.08.04):「他吃東西一定需要(假牙),結果他們都不重視這個問題。」

 家屬在養護中心門前抬棺抗議,讓業者覺得名譽受損,一狀告到法院,要向家屬求償85萬元。業者(97.08.04):「沒有,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們已經告我們了,沒必要回應了。」

 這名毛姓老伯伯,是在97年5月底突然吃東西噎到,被送醫急救,隔月16日離開人世,家屬懷疑業者有疏失,到門口抗議,卻讓業者憤而提告,經過近2年審理,法院最後認定業者沒有疏失,判決家屬要賠償15萬元。

 

 失去親人還被判賠,家屬實在難以承受,只是這判例似乎提醒民眾,在沒有確切證據時,恐怕不宜貿然採取妨礙他人名譽的激烈行動。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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