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臨檢酒駕男換駕駛,法官裁定罰單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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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酒後駕車遇到警方在前面臨檢,臨時在超商前停車,並和鄰座友人雙雙下車到超商購物,從超商出來後,原本的駕駛變成乘客,而乘客變成駕駛。警方眼尖從兩人分別穿拖鞋和步鞋,認出兩人換駕駛,因而開單告發,儘管當事人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不過法官在審理後則是將全案駁回,警方開的罰單成立。(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一名邱姓男子,今年元月間疑似酒後駕車,看見前方廿公尺處有警察攔檢,於是將自小客車停靠在便利商店前,與友人走入超商購物,出來後變成友人開車,邱姓男子則是坐在乘客座,全程都被警方看見,眼尖的警方要求邱姓男子酒測,但邱姓男子卻以沒開車為由拒測,被警方開了一張六萬元的罰單;烏龍的是,原本乘客變為駕駛的友人,則是沒有駕駛執照,也一樣開罰。

    出處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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