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長青身障福利科表示,凡符合資格之長者,請攜帶身份證、印章(代理申請人亦需檢附身份證、印章,並於申請書填寫相關資料),並檢具申請書、購置老花眼鏡之合法收據或發票、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受理審核合格後逕撥入申請人之郵局帳戶,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五百元整,購買金額超過補助上限,申請者需自行付差額費用。
社會處也表示,這筆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相關審查作業規定登載於基隆市府全球資訊網社會處網站檔案下載,有需求之民眾可自行上網查詢或至各區公所索取老人福利服務簡介;如尚有其他問題請洽詢市府社會處長青身障福利科,電話:24201122轉分機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