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賣寵物未申證 小心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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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販售犬隻的民眾要注意了,《動物保護法》規定,販售犬隻需向縣府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不管是虛擬的網路或是實體店面都要申請,桃園動物防疫所今年共開罰三起。民眾若想在網路上購買犬隻,請注意廣告是否有刊登許可證字號,或可上「動物保護資訊網」網站查詢全縣合格業者。

    動物防疫所指出,有民眾在網路上購買柴犬後,認為其血統不純正,但業者提出血統證明,雙方引發消費糾紛由消保官進行調解,消保官邀請防疫所人員列席,赫然發現業者是無照販售且有銷售單據,當場先開罰五萬元,另一起則由防疫所稽查人員外出查訪,發現有業者以實體店鋪販售犬隻,同樣開罰五萬。

    桃園動物防疫所長傅學理表示,近來在奇集集、飛格、寵物微積、部落格等網站發現有民眾違法販售犬隻,當初因為流浪狗問題需植晶片,在《動保法》特別針對犬隻販售要申請許可證,否則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法理之外也有情,動物防疫所也發現一名廿三歲女子,家中紅貴賓生下四隻,她自己留一隻、其餘三隻上網販售,總金額兩萬五千元,結果也遭檢舉,經防疫所人員調查,女子坦承販售但不知是違法行為,念在其態度良好,將罰鍰減半為兩萬五千元,等於把獲利全繳出去。

    目前縣內寵物業者超過兩百多家,合格的店家於網路上刊登販賣時,會註明許可證字號,民眾若想在網路上購買犬隻,請注意廣告是否有刊登許可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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