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外回台考醫照門檻,提高

立法院已於六月八日做出附帶決議,規範今年元旦後才入學的國外學醫留學生,須適用新規定,提高未來回台考醫師資格門檻。衛生署醫事處昨(十五)日提醒,有意赴國外學醫的學生,別輕信留學代辦業者宣傳,存有取巧心理。

衛生署昨天提醒,國內已修正醫師法,且送立法院審議,提高對留外醫學生返台後考取醫師的規定,加上立法院已在上月八日,對修正的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條文,進行大體討論,並做出附帶決議,要求從今年元旦後才入學的國外醫學生,須適用新法規定,即經學歷認證,且經實習合格,才能參與國考,提高回台考照門檻,昨再提醒國人,別輕信留學代辦業者。

衛生署補充,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條文規定,未來持任何外國國家醫學系學歷,回國參加醫師考試,均須先通過國內學歷甄試,且在衛生署所認可的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才得應考(國考)。

且因考量醫事人力規劃的完整性,避免醫事人力供需失衡,國內對持有國外學歷申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人數,是採總額控管機制,依國內醫事人力推估調查所需人數,與國內每年實際畢業醫學生人數及考照合格率計算,核定每年可接受國外醫學系畢業生實習人數,未來可望大大提高留外醫學生回台當醫師門檻,盼留外醫學生別再存有取巧心態。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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