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6.30 廢止「臺灣省各級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注意事項」

教育部  令  

中華民國 99 年 6  月 24 日
部授教中(行)字第 0990508892B  號  

廢止「臺灣省各級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注意事項」,並自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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