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6.18 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台中地區-4/8(二)14:00~17:00,免費與律師現場諮詢開始預約啦(❁´◡`❁) 名額有限,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第 8 條    中獎人應於開獎日之次月六日起三個月內,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領獎,並
               應於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為之。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