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昨天偵結2件妨害風化案,身穿薄紗的19歲檳榔西施露出「左半球」,被罰5000元;41歲呂姓男子酒後在台鐵莒光號列車上「遛鳥」,被罰2萬元,都獲得緩起訴處分,這2件緩起訴處分金都捐給公益團體。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n.yam.com/tlt/society/200905/20090514214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