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數字貼成中獎發票 易科12萬外加100小時勞服

假造發票想致富,沒賺到6600元獎金,反被判刑4個月,還須勞動服務100小時!

貪圖6600元 換來4個月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今年4月11日,台北市51歲陳姓婦人不甘對獎沒中,竟然異想天開,變造其中6張只差1、2個號碼就可中獎的發票,先剪下其他發票的號碼,再貼上去,就變成中獎了。

陳婦原本以為天衣無縫,隔天前往士林區中正路郵局兌領獎金;不過,郵局員工仔細觀察後,發現統一發票號碼漏洞百出,這些發票號碼竟然都很有「立體感」,顯然經過人力破壞重組,其中一張發票上的百位數不見了,是個空洞,其他5張也有多處剪貼痕跡,當場逮到變造發票現行犯。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婦不思循正當途徑賺錢,貪圖小利,損害發票對獎的公信力,但考量她坦承犯行,深知悔悟,依偽造文書、詐欺未遂罪,將她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罰服100小時義務勞務。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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