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訂餐飲業油煙異味管制新規定

近年來民眾對生活品質要求逐漸提升,有鑒於彰化縣餐飲業油煙異味陳情案逐年增加,環保局已自9日起致力推動彰化縣餐飲業油煙異味管制工作,並藉由輔導改善及稽查管制督促餐飲業改善。

環保局表示,免依商業登記法申請登記的攤販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新台幣8萬元的小規模餐飲業,未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依污染情節處5000元至10萬元罰鍰。

以往小型餐飲業與大型事業違反空污法罰鍰皆以10萬元至100萬元裁罰,環保局為強化督促餐飲業落實空氣污染改善及管制工作並避免對攤販、小吃店等小型餐飲業者與大型事業污染源裁罰造成污染與罰鍰金額不符比例原則,且不易達督促改善效果,特將小型餐飲業與攤販排除於工商廠場以外。

環保局說,民眾發現有餐飲業者排放油煙或惡臭,或是直接將油煙排到下水道,可撥24小時免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向環保局檢舉。環保局也呼籲餐飲業者妥善做好油煙污染防制工作,用餐環境好生意也會更好,還可保護生活品質、員工及顧客健康,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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